卷五十七 ◇ 劾奏申咸、炔钦
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全汉文

    咸、钦幸得以儒官选擢备腹心,上所折中定疑,知丹社稷重臣,议罪处罚,国之所慎,咸、钦初傅经义以为当治,事以暴列,乃复上书妄称誉丹,前后相违,不敬。(《汉书·师丹传》:给事中博士申咸、炔钦上书言,丹以此贬黜,恐不厌众心,尚书劾云云。上贬咸、钦秩各二等,遂策免丹。案《百官表》当在建平元年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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