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◇ 以从楚告于晋
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全上古三代文

    君命敝邑:「修而车赋,儆而师徒,以讨乱略。」蔡人不从,敝邑之人不敢宁处,悉索敝赋,以讨于蔡,获司马燮,献于邢丘。今楚来讨曰:「女何故称兵于蔡?」焚我郊保,冯陵我城郭。敝邑之众,夫妇男女,不遑启处,以相救也。翦焉倾覆,无所控告。民死亡者,非其父兄,即其子弟。夫人悉痛,不知所庇。民知穷困,而受盟于楚。孤也与其二三臣不能禁止,不敢不告。(《左传》襄八年:「子驷曰:『请从楚,也受其咎。』乃及楚平,使王子伯骈告于晋。」案上文及九年《盟戏载书》,知此为子驷之词。称孤者,假君命。是时郑简公仅六岁,子驷当国,摄君事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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