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卷一 ◎捐纳为官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王士禛 书名:古夫于亭杂录

    募民实粟塞下,古有此例,然宋时出粟赈饥,不过补三班借职及将作监主簿而止。顷自滇、闽、两广用兵,始开捐纳之例。始犹经户部斟酌,不至过滥,其后陕西赈荒、出塞运饷等事,则渐泛滥矣。始商人巴某等,初捐即补知府,言官论之,因革去。其后于振甲为运饷都统,则不由户部及九卿集议,径移吏部铨补。于是佥事方面显官亦在捐纳之列,初任即得补授,不惟知府矣。后左都御史张鹏翮疏言州县守令、教职,捐纳冗滥,九卿集议,遂欲通改幕职、佐贰等官。予时为户部侍郎,谓诸公曰:“朝廷不可失大信于天下,已往可勿论,但当慎之于将来耳。”众以为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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