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丛话三·考索 ◎出母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钱泳 书名:履园丛话

    世传孔氏三世出妻,此盖误会《檀弓》“孔氏不丧出母,自子思始”之说。

    按其文曰:“伯鱼之母死,期而犹哭。夫子闻之曰:”谁与哭者?‘门人曰:’鲤也。‘夫子曰:“嘻,其甚也。’伯鱼闻之,遂除之。”又曰:“子上之母死而不丧,门人问诸子思曰:”昔者子之先君子丧出母乎?‘曰:“然’。‘子之不使白也丧之何也?’子思曰:”昔者吾先君子无所失道,道隆则从而隆,道污则从而污,则安能。为也妻者,是为白也母;不为也妻者,是不为白也母。‘故孔氏之不丧出母,自子思始也。“此则后人谓孔子、子思出妻之证也。

    按《左传》:“康公,我之所自出。”出之为言生也,谓生母也。其曰“子之不使白也丧之何也”,盖嫡母在堂,不得为三年丧耳。其曰“为也妻是为白也母”

    者,正其妾之谓也。必白为妾所出,而子思不令其终丧故也。考之年谱,孔子六十六岁,夫人亓官氏卒。六十七岁,有伯鱼母死期年犹哭,子曰“谁与”之问。

    六十八岁,孔于归鲁。又考之古礼,父在为母服期,合诸夫子六十六岁而亓官夫人卒,六十七岁正伯鱼期年丧毕之时,而伯鱼犹哭者,盖贤者过之也。夫子之言,殆谓父在而哭母之礼不可过,非谓母出而为子之服又当降也。乃迂执者拘于期字之义,谓出母无礻覃,期可无哭,必以实孔子出妻之说。如谓孔子所出者即亓官夫人,则后人何不记夫人之出,而反记已出之夫人之卒?如谓伯鱼之期而犹哭者又一夫人,则孔子有二夫人,而伯鱼为生母之丧矣。然则子上之不丧出母,生母也,非见出于父之母也,更无待辨,何疑乎子思有出妻之事,而兼疑乎伯鱼为出母之丧哉!况《檀弓》止有出母字,并无出妻字。后人因出母字而溯从前一代为出妻,亦弗思之甚。

    谓伯鱼出妻者,盖亦据《檀弓》曰:“子思之母死于卫,柳若谓子思曰:‘子圣人之后也,四方于子乎观礼,子盖慎诸?’子思曰:”吾何慎哉!吾闻之,有其礼无其财,君子弗行也;有其礼有其财,无其时,君子弗行也。吾何慎哉!‘“

    又据《檀弓》曰:“子思之母死于卫,赴于子思。子思哭于庙,门人至曰:”庶氏之母死,何为哭于孔氏之庙乎?‘子思曰:“吾过矣!吾过矣!’遂哭于他室。”

    即以此说论之,既曰庶氏之母,则固明指为庶母矣,何曲为之解者反曰伯鱼卒,而其妻嫁于卫之庶氏也?子思又尝居于卫,则母之从子于卫,亦寻常事,而何言乎嫁于卫也?礼诸侯一娶九女,惟嫡夫人庙,鲁隐考仲子之宫,为《春秋》所讥。则妾之不可祭于嫡室,自古而然。是子思之哭生母于他室而不于庙,固其宜也。《孟子》曰:“是欲终之而不可得也。”非不能申丧于生母之谓也。然则夫子为政三月,而鲁国大治,商贾信于市,男女别于涂,岂室家之内,朝夕薰陶,及于积世,独不能如有虞之化,率二女以执妇道耶?学者偏信彼而疑此,亦惑之甚矣。此说始于周栎园,南汇张友白亦极论之,可以破千古之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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