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 ◎来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陆以湉 书名:冷庐杂识

    《春秋》:“桓六年春正月,来。”三传皆以为州公自曹来,惟胡传以“”为州公之名,且推衍诸侯失地名之义,谓迫乎大国而失国者,非其罪也,可以诸侯之礼接之。若不能修道以正其国,自底灭亡,如蔡献舞、邾益、曹阳、州实之徒,则待之以初,乃礼之过也。以今考之,蔡献舞、邾益、曹阳之失国,传皆详载其事,独州公不书见灭于何国。且《左传》以为度其国危,故不复,则其为人,当犹能量力度德,而不至于恣肆妄为。似不当于无所证据之事,加以罪名,至与蔡献舞等同科也。


如果你对冷庐杂识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冷庐杂识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