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◎方公祠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陆以湉 书名:冷庐杂识

    名宦建专祠,子孙亦得拊祀永世勿替者,天台方公祠其最著矣。公讳印,号朴庵,安徽桐城人。明弘治间,以孝廉知天台县,薄赋、省刑、劝农桑、治学校、抑豪奸,一切以真诚出之。为县九月卒,囊中仅余俸银八钱。僚佐、吏民为助棺殓,小民罢市相吊,寻入祀名宦祠。万历间,玄孙大镇巡按浙江,建祠,置田百余亩,属学宫收租,后渐为官役侵渔,祠宇芜圮。道光十二年,十一世孙传楗观察浙东,侦知其故,乃尽以其田属邑令,使择绅士之贤者司其事,岁登出入之数于官,纤悉必书,申之大府,著为定律。方氏子孙,阅数岁必至祠省视(以桐城县印文为凭,祠中给资斧钱六十千),由是堂宇崇焕,历久常新。祠中从祀者为公之玄孙大镇(浙江巡按)、九世孙观承(浙江巡抚)、观本(秀水知县)十世孙受畴(闽浙总督)、维甸(浙江巡抚)、十一世孙传オ(宁绍台道),盖皆官于浙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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