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七 ◎明阉祸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陆以湉 书名:冷庐杂识

    江阴杨大令宁谓有明一代,如王、汪、刘、魏,其害固不可容言,其余诸帝自太宗、仁宗而外,未有不任阉人者。按:《明史》载永乐三年,命太监郑和帅舟师下西洋;八年,命内官马靖镇甘肃、马骐镇交址;十八年,置东厂令刺事。

    因谓明世宦官出使专征、监军分镇、刺臣民隐事诸大权,皆自永乐间始。然则明之祸,莫甚于宦官,而宦官之祸,实基于太宗也,安得谓其不任阉人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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