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◎督捕官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福格 书名:听雨丛谈

    国初创设督捕衙门于兵部,设满汉左右侍郎二人,满洲左右理事官二人,汉协理督捕太仆寺少卿二人,旋改左右理事官为满汉郎中各一人,满员外郎、主事各若干人,汉员外郎一人,主事六人,分理八司,治八旗逋逃及京城盗贼缉捕之事,凡三营将弁皆隶之。盖古仆区之法。康熙辛未,以三营改隶九门提督,而督捕衙门惟专司逋逃之事。今裁督捕侍郎等官已久,其巡捕将弁设五营,仍属提督(九门提督即步军统领)。而缉捕之政,分隶于步军统领、五城兵马司正副指挥矣。

    按京城巡捕五营向无统属之官,部科及提督镇抚皆可驱调,官兵疲于奔命。康熙中叶,始改隶于九门提督,从郭世隆之请也。世隆,汉军镶红旗人,官刑部尚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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