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二 ◎伞扇制度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福格 书名:听雨丛谈

    亲王,红罗五龙曲柄盖一,红罗绣四季花伞二,红罗销金瑞草伞二,红罗绣四季花扇二,青罗绣孔雀扇二。

    亲王世子,红罗四龙曲柄盖一,红罗四季花伞一,红罗销金瑞草伞二,红罗四季花扇二,青罗孔雀扇二,郡王减四季花伞,余与世子同。

    郡王长子,减红罗销金瑞草伞二、红罗四季花扇二,余同郡王。贝勒同。

    贝子,红罗绣金伞二,红罗四季花扇二。镇国公、辅国公伞扇各一,制同贝子。

    镇国将军、辅国将军均用杏黄伞一,青扇一。

    固伦额驸,云罗红伞二,不施绣,青扇二,施以方金。

    和硕额驸,杏黄云罗伞二,青扇二,施以方金。

    郡主额驸以下,皆杏黄伞。

    公、侯、伯、子皆杏黄伞,青扇,饰圆金四块。男爵,杏黄伞,扇饰圆金三块。

    京官一品至四品皆杏黄伞一,青扇二,饰圆金四块(一品四块,递减至四品,用洒金),用清汉文书衔。

    外官自一品至四品均用杏黄伞、青扇各一,不加绣饰。五品以下蓝伞、青扇。杂职及武职六品以下官皆无伞。

    按,今京官平时不设仪仗,昏丧大事,咸用云缎红伞,或用绣蟒红伞。外官自将军、督抚下至六品文武官皆用素缎红伞,七品知县以下官用蓝伞,并无杏黄伞盖之制。中外都觉黄伞为尊,非神庙出巡,弗敢滥用。今考道光年重订《通礼》所载,镇国将军、公、侯、伯以下,均不能用红伞,是红伞之制,尊于黄伞远矣。今之错误,不知始于何年,无从问讯。

    又按,京卿轿前,从前均有鞭棍引导,近年未见有用者矣。今惟步军统领、左右翼总兵舆前用双鞭开道;步军翼尉、步军司员、笔帖式用单鞭开道;街道厅御史在城外用鞭板锁棍开道,一入内城门即撤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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