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上 ◎江忠烈逸事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欧阳兆熊、金安 书名:水窗春呓

    道光己酉,江忠烈由秀水令丁艰回籍,过舍留宿,谈及所办灾赈,真可为后人治谱。

    维时米价腾贵,饥民乘风抢掠,公甫履任,即有控抢二十余案,弋犯不下百余名。访有某甲者,平日著名凶恶,为地方害,以站笼暴烈日中毙之,余悉置之囹圄不问。随至赈局,邀同司事众绅往谒城隍神,袖中出誓神文,问:“诸君肯自署名否?”众唯唯。因香鸣钟鼓,同跪神前,公朗声诵誓文一遍,令绅董各诵一遍,词意森严,闻者无不懔栗。制两匾书:捐有成数即赍花红鼓吹,以“乐善好施”四字褒之;否则,大书“为富不仁某某”额于门首,责令地保巡视,毋使藏匿。一时欢声雷动,人心已翕然矣。又,多捐者给予禁抢告示一纸,犯者照某甲一律处死。数日之间捐银十余万两,盖皆欲得此告示作护符耳。乃乘船亲查饥民户口人数,分段汇册,交出捐之人自行按给,五日一报县查核,并不缴官缴局。内而丁役,外而绅董,无干没之弊,匪惟意美,法亦良矣。而嘉兴之人,哗然谓某令曰:“尔何不能效江青天活我,反从而鱼肉之?”蜂涌毁署,势甚汹汹,虽隆锡堂太守亲往弹压不能止,公至则帖然,其感孚人心如此!

    赈务既毕,即商之幕友:“此等抢犯百余人,均是斩、绞、军、流罪名,吾意以为饥驱罹法,情堪矜悯,概予枷杖发落,亦不须逐案申详,但造总册上之何如?”幕友谓无此办法,恐遭驳饬。公乃面陈中丞吴文节公,许之,并通饬照秀水江令办理。杀一人而全百数十人及各属无数人之命,其功德为不小矣。

    此次水灾退后,晚收尚有几分,公一概免征,不贪羡余之利。谓予曰:“江浙州县办漕,不外‘欺善怕恶’四大字耳。”闻讣后,公私亏欠上万,赖后任接交抚藩,各予千金,始得脱然无累而归。


如果你对水窗春呓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水窗春呓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