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五 ◎文宗止决湖水灌扬州之议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陈康祺 书名:郎潜纪闻二笔

    咸丰四年,粤贼据扬州,诸将帅围攻之,贼守坚,不能下,乃奏请决湖水以灌之。文宗皇帝手诏答曰:“扬州可缓取,无并伤吾百姓也。”后扬州亦卒复,圣人之爱民深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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