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 ◎陈星斋太仆被解役囚徒痛殴之巨案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陈康祺 书名:郎潜纪闻三笔

    星斋太仆居忧时,河库道何君聘之课子。乾隆己巳二月赴淮,舟泊丹阳,遇秋审解犯数船,自镇江往苏,两船偶触,解役突率众囚徒入船,各持器械杂手中铁链,指劫夺,罄所有以去。太仆方与客对弈,猝被一囚连殴三链,头颅脊背受创极重,流血昏晕。盖每岁秋谳时,胥役囚徒,互相狼狈,以亡命横行为利薮,而不知太仆之为贵人也。痛定鸣官,得其主名,经丹阳县令请抚军雅公具奏,立置重典。嗣是此风稍戢矣。辛未岁,太仆起复入京,上方自南巡还。太仆道旁接迓,犹垂问此事甚详,并霁颜曰:“汝何不言鸡肋不足当尊拳耶?”自是每遇召对,必问及焉。高宗睿性之和易,玉音之警敏如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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