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◎家书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佚名 书名:清代之竹头木屑

    余友罗君,藏有包慎伯家书一通,录之足见前辈操行之纯笃。其文曰:“兴实见字,十八日之书,至廿六方到此,迟延至八天,可诧之至。昨责汝阿辛薪水一节,汝须细思之。我少而贫窭,壮而游四方,堂上二老,皆赖姑太太女代子职。若无姑太太,我何能奔走谋甘旨?溯我落拓江湖四十余年,一贫如昔,而菽水不缺,儿辈宦成,果谁之力?微姑太太,汝辈有今日哉?况汝少受姑母钟爱,视如掌珍。乃既壮大,并不知报德,而并其子之四金之薪水亦吝之。我不责汝,天亦不福汝矣。做人道理,全要明白。我在天长时,佐人书记,月得三千,而以二千济郑大哥,不足又为称贷以益之。此事汝知之,我于郑大哥尚尔,况汝于姑太太哉?粉饰之词,我不愿听,总之阿辛薪水必送,且与汝之任期相终始。至嘱!至嘱!李提戎之润笔,三千乎?三金乎?便望寄来为要。七月晦父字。”末附一行云:“百合粉并不见佳,下次不必寄售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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