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◎虎服罪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龚炜 书名:巢林笔谈

    后汉童恢为不其令,邑有虎患,捕二生虎至,恢咒虎曰:“王法:杀人者死。汝若杀人,当伏罪;不者,号冤。”时一虎低头作震惧状,即杀之。其一视恢鸣吼,若诉冤者,遂释之。恢之廉平足以感物如此。然我尤异夫伏罪之虎,就死而不欺其志,愈于人之奸遁百出者多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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