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◎江一麟夫妇相规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龚炜 书名:巢林笔谈

    明婺源江公一麟,以贤牧升部郎。将北行,取俸十两,令州民赵锷治船。及登舟,见修理整备,问所费?锷对如前数。不信,密查各色工匠费,实倍之。乃取银六两;扇三十柄,墨二斤,计直四两余者偿之。锷固却,以公坚持,乃受。其夫人素贤,谓公曰:“既知十两,即当如数偿之,而别以扇墨酬其劳可也,何靳此?”公面发,亟以四两补之,锷益不敢受。公怒曰:“乃使我不如一妇人耶?”予以公之偿锷已足,夫人犹以为歉,公以夫人之语,而犹以不如妇人为嫌。其平日之善善相规,施德于民者何尽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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