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下 ◎社仓厉民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龚炜 书名:巢林笔谈续编

    事有名为利民,而其实厉民者,今之社仓是已。周制,县都各有委质,以待凶荒。自汉至隋唐,常平义仓迭举,其犹有古之遗意欤!日久弊生,朱夫子已极言之矣。今上乾隆七年,江苏徐中丞倡立社仓,勒写两邑谷数千石,归县勾稽;而以粮户之有家者点充社长,轮转交代,以致出纳弊生。惧累者多不愿任,承办吏益复多开户名,索钱免点。于是任社长者靡有不空,空则扳连亲族,贻累无穷。比年岁不登,试问社谷有一粒在民间否?为法不善,可为太息!金华社仓记云:“王氏青苗,本意未尝不善,弊在以县不以乡,以官吏而不以乡人士君子也。”我乡旧有同善会,建立社仓,其始付托得人,贫民颇沾实惠;以后交代日非,此举遂废。世情多伪,即所谓乡人士君子,亦似难信,在官在乡,均无善术。迂愚之见,不如以社仓谷附贮官仓,备民间旱潦浚筑之费,是或一道。空名滋累无为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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