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下 ◎作传须如绘像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龚炜 书名:巢林笔谈续编

    为人作传状志铭,须如绘像肖其人方好。即加修饰,亦须存四五分真面目。今人只雕一具足好相,逢人便印耳。子孙无不乐道其祖父,然亦必予之以可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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