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下 ◎荒年业主仍收租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龚炜 书名:巢林笔谈续编

    乾隆二十四年,今相国陈公抚吴,严谕各属粮从租办,勿令顽佃藉荒全吞(时又虫灾,较二十年稍轻),致业户赔粮,各业因得稍取粮资。二十六年亦如之(时遭水灾)。不然,佃且引二十年例不起租矣。君子所以贵平其政也。


如果你对巢林笔谈续编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巢林笔谈续编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