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下 ○唐庚《辩同论略》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陆深 书名:同异录

    道至于圣人极矣,岂容复有异乎?然禹之措置如此,汤之措置如此,文武周公之措置,则又如此。使数圣人比肩而事主,交臂而共政,则论事之际,吾意必有同异者矣,宁能尽合乎?是犹有辞焉。曰:时不同也。若诸子之论性,岂复系于时哉?而孟子之说如此,荀子杨子之说则又如此。使数人者比肩而事主,交臂而共政,则论事之际,吾意其必有同异者矣,宁能尽合乎?是亦有解焉。曰:师友有不同也。若子夏、子游、曾子、子张之徒,则又将安所诿哉?皆出于周末,不可谓之异时。皆受道于洙泗之间,不得谓之异师。讲业请益,周旋出处,奔走忧患,盖无适而不同者凡数十年,不得谓之异友。而论交论学,如黑白之相反,方圆大小之不相及也,此复何哉?说者以为孔子殁,学者无所统一。使夫子在,学者宜不至此。然吾闻孔子行年六十而六十化,始之所谓是,卒而非之。曰:言岂一端而已?夫各有所当也。此一人耳,而有所谓昔日之言,有所谓今日之言者,而况于众口乎?是以先生知群言之不可一也。因使人人得极其说,而不以同异为诛赏。公卿大夫之出于斯时者,亦人人各荐其所闻,而不以同异为喜愠,何者?闺门之内,父子兄弟相与言,而有可有不可。筮人布蓍,卜人引龟,而参之一从一不从。故曰:物之不齐,物之情也。宁可罪哉?今为申商之学则不然。以谓同心同德者,周人所以兴;离心离德者,商人所以亡。刑赏生杀,足以整齐天下,而不塞异议之口,则非所以一道德而同风俗。噫!古之所谓同心同德者,果谓此耶?吾不忍闻是说矣。周公之时,朝廷之士不为少矣。而东征之议,书称十夫予翼,则同者寡,而有不同者众矣。岂皆小人耶?岂皆诛之耶?夫以周公之权而十人者助之,其势足以诛锄群臣之异己者为有余矣。鼻息所向,天下其孰敢违,然近于人情,通于物理,忠于王室,而推至公于天下者,终不肯为,此何则?驾驭群臣,正恐其雷同耳。奴婢同则家道危,臣下同则人主孤,人主孤而天下之覆可胜讳哉!古人所以贵和而贱同者虑此。

    臣深谨按:唐庚字子西,盛宋时人。而文亦雄健条畅,臣每爱之,殆不下苏氏兄弟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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