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莠民【二则】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顾起元 书名:客座赘语

    十步之内,必有恶草;百家之中,必有莠民。其人或心志凶虣,或膂力刚强,既不肯勤生力穑以养身家,又不能槁项黄馘而老牖下。于是恣其跳踉之性,逞其狙诈之谋,纠党凌人,犯科扞罔,横行市井,狎视官司。如向来有以所结之众为绰号,曰十三太保、三十六天罡、七十二地煞者,又或以所执之器为绰号,曰棒椎、曰劈柴、曰槁子者。赌博酣醟,告讦打抢,闾左言之,六月寒心,城中有之,日暮尘起。即有尹赏之窖,奚度之拍,恬焉而不知畏者众矣。

    又有一等既饶气力,又具机谋,实报睚眦,名施信义。或殢财役贫以奔走乎匈贷,或阳施阴设以笼络乎奸贪。遇婚葬则工为营办以钓奇,有词讼则代为打点以罔利。甚则官府之健胥猾吏,为之奥援;闾巷之刺客奸人,助之羽翼。土豪市侩,甘作使令,花鸨梨姏,愿供娱乐。报仇借客而终不露身,设局骗财而若非动手,有求必遂,无事不干。徒党至数十百人,姓名闻数千百里,如曩之崔二、龚三概可睹矣。此尤良民之螟螣,而为政之蟊贼也,可亡禁与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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