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北斗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顾起元 书名:客座赘语

    偶友人言北斗第四星不明,主天下官无权。此与古占异。北斗七星,一至四为魁,五至七为杓。第一星曰天枢,二曰璇,三曰机,四曰权,五曰玉衡,六曰闿阳,七曰摇光。枢为天,璇为地,玑为人,权为时,玉衡为音,闿阳为律,摇光为星。石氏之第一曰正星,主阳德,天子之象;二曰法星,主阴刑,女主之位;三曰公星,主祸害;四曰伐星,主天理,伐无道;五曰杀星,主中央,助四旁,杀有罪;六曰危星,主天仓五谷;七曰部星,亦曰应星,主兵。又云:一主天,二主地,三主火,四主水,五主土,六主木,七主金。又曰:一主秦,二主楚,三主梁,四主吴,五主赵,六主燕,七主齐。张衡云:若天子不恭宗庙,不敬鬼神,则第一星不明或变色。若广营宫室,妄凿山陵,则第二星不明或变色。若不爱百姓,骤兴征役,则第三星不明或变色。若发号施令,不顺四时,不明天道,则第四星不明或变色。若废正乐,务淫声,则第五星不明或变色。若不劝农桑,不务稼穑,峻法滥刑,退贤伤政,则第六星不明或变色。若不抚四方,不安夷夏,则第七星不明或变色。又弼星附乎闿阳,所以助斗成功也。七政星明,则国昌,不明,国殃。斗旁欲多星则安,斗中少星则人恐。弼星明而斗不明,臣强主弱;斗明弼不明,主强臣弱也。天下官奉上行令,安得有权,主强臣弱,其占自明。友人之言,未足据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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