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鼠拖卷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顾起元 书名:客座赘语

    嘉靖庚子科第八十三名举人颜芳,其朱卷已为房考抹掷案下矣,辄而又在案上,再掷去,已又复杂于所取卷中。房考心讶之,因再掷于地,假寐榻上俟之,则群鼠共抱,自地而置诸案也,因取以中式。出棘后,询芳曰:「尔家必有阴德,不然何以鼠为拖卷若此?」芳对曰:「不省有何阴德,第三世以来戒不畜猫耳。」余尝举此似客,客因笑曰:「物莫小于蚁,宋公序一为桥,而领取状元宰相。又莫贱于鼠,颜嗣桂三世不畜猫,而芥拾举人。勿以善小而不为,岂不信哉!」又进而求之,状元、宰相,人世之极荣也,若何仅为南柯郡中报功之典。保穿墉之牙,而受报于场屋,天之于鼠子何若是重也。万物并育而不相害也,其亦可恍然而悟也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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