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二 司牲所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朱国祯 书名:涌幢小品

    养羊三百六十余只。每只黑豆八合。草一斤。牧羊军一百二十名。官吏二名。五年内支过黑豆二千八百余石。每石价四钱二分。该银一千二百余两。草二万四千余束。每束价二分。该银五百余两。米八千八百余石。布花银七百余两。支数如此。费十而用不得一。光禄卿赵锦奏免。

    干明门猫十二只。日支猪肉四斤七两。肝一副。剌猬五个。日支猪肉十两。羊二百四十七只。日支菉豆二石四斗三升。黄豆三升二合。西华门狗五十三只。御马监狗二百一十二只。日共支猪肉并皮骨五十四斤。虎三只。日支羊肉十八斤。狐狸三只。日支羊肉六斤。文豹一只。日支羊肉三斤。豹房土豹七只。日支羊肉十四斤。西华门等处鸽子房。日支菉豆、粟、谷等项料食十石。一日所用如此。若以一年计之。共享猪羊肉并皮骨三万五千九百余斤。肝三百六十副。菉豆、谷、粟、等项四千四百八十余石。此弘治初年事。正德中不知增几倍。嘉靖初量减。今又不知如何矣。

    西苑豹房蓄文豹一只。役勇士二百四十人。岁廪二千八百余石。又占地十顷。岁租七百金。此皆供内臣侵牟影射之资。又闻内马监蓄马甚多。马料甚丰。其弊尤甚。每至有饿死者。夫御马。盖备圣上不时出入之用。考祖训。每门置马一二匹。鞭辔皆备。以供不时出入之用。国初不得不如此。景泰初。出御厩马载炮车。今太平已久。主上深居。不出一步。蓄此何用。此皆可减。而人臣所不敢言者。推此类。国家虚费何极。财安得不匮。而民安得不穷乎。


如果你对涌幢小品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涌幢小品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