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三 优恤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朱国祯 书名:涌幢小品

    大臣归家。加舆隶。或四或五。多至于八。惟孙清简需止加三人。子侄欲请县官补其一。公不可曰。上已赐矣。又烦有司耶。近见杭州、苏州。即庶僚在家。亦有出入舆隶四人。暇则守门担柴水如家仆。然此不知起于何时。我湖独无。

    宋朝襃崇前代名臣。如求郭令公之后。得其裔孙曰元亨者。官永兴助教。余谓此事可法。如宋之岳武穆、文丞相。官其子孙。或于本县增一廪生优之。亦无不可。而惜乎未有言者。虽然。以颖国之元功大烈。绝世且不继。而况议及前朝乎。故国朝。法至备而恩至薄。

    弘治中。苏州陈副使冷庵以考察被诬归。家贫。鬻书自给。有司援天顺例。诏岁给米五石。

    杨照为辽东总兵。与户部郎何东序、巡抚侯汝谅。先后互相讦奏回卫。久之。还镇。感愤战死。无子。有二母。贫不能自给。都御史王之诰闻于朝。月各给米三石。免三丁。终其身。

    萧亮。新喻人。以廪生讨华林有功。后战死。都御史陈金遣官祭之。上功。诏赐绢二疋、钞六百贯。录其子长孺为臬司吏。何赏之轻乃尔。萧当赠官。并廪其子可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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