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三 忘怨释罪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朱国祯 书名:涌幢小品

    金诚。字诚之。籍广州右卫。读书社学。指使麻张。最无赖。系之。诟曰。军余乃敢效儒生耶。褫其衣。使薙草烈日中。稍缓挞之。诚泣曰。读书冀显扬。今亏体辱亲矣。张愈怒。逮其父。窘辱之。父子相视不敢言。行贿乃免。永乐丁酉。诚领解首。明年进士。为刑部主事。张坐杀人逮至。望见诚。一步九顿。诚笑迎之。言于堂官。释其罪。张造诚。诚执礼如平时。张感泣。以女妻其子。诚。敦朴人。以寿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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