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七 请改试期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朱国祯 书名:涌幢小品

    三岁开科。八月乡试。明年二月会试。至元仁宗始定。从李孟之请也。入国朝因之。万历戊戌春闱。乔御史璧星监试。举子重裘以进。便于怀挟。请改三月。用单夹衣。则宿弊可清。李九我先生驳之曰。如此。则四月十五殿试。傥日暖。如何操笔。又其甚者。不暴杀举子耶。聚哄然一笑而止。

    张幼于凤翼有会试移期议一篇。谓会试期。太祖定于二月。盖谓金陵南北之中。地在大江之南。得春为先。故定于二月。取春之中。今建都北京。远三千里。宜移在三月。其利有五。一在觐吏后从舟。可省雇费。二便于云、贵、士子。三减衣裘。防闲甚易。四誊录无呵冻之苦。五归家无闸河运舟之阻。乔璧星之疏止得其一。而至金陵取中云云。犹是臆度之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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