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八 停荫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朱国祯 书名:涌幢小品

    万历二年。主事龚锡爵为其子方升补五代祖龚弘之荫。张太岳票旨曰。罢以后。年远亲尽的。皆不准补。此公节制。亦自可喜。其后远者定以五十年为期。


如果你对涌幢小品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涌幢小品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