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十 南翰林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朱国祯 书名:涌幢小品

    南院在东长安门外。列宗人府上。太祖右文之意可见。岁久塌坏。名为衙舍。木石俱尽。己亥年。余以使事过南中。密往观之。荒地亩许而已。刘云居曰宁起掌篆。请于工部。得百金。又节公费。佐之修葺。略备。乙巳。余以司业至。刘换祭酒矣。旧规。本院缺官印。必属司业。院中月剩银四两一钱入橐。余受署十八月。悉以了余工。并换大门、梁柱。栽庭中松柏。置柜买书。检斋中书籍重复者实之。云居亦助足二十一史。皆注公簿。列二大屏。明刻数目于上。无得私移私借。又诫后来。凡司业署事。都照此例。别衙门来署则否。朱密所以光禄少卿至。见而怒曰。偏司业能。别官不能亦辞之。复发考亭诸刻充其中。此真同心。而院役桑松老矣。每叹息曰。纔成衙门。余既被废。追思景象。深犯喜事二字之戒。今不知何如。梦寐及之。觉而失笑。且自嘲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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