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十一 沙汰罢官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朱国祯 书名:涌幢小品

    赵鹤字叔明。江都人。督山东学政。郡邑士汰其十六。又杖死训导。为诸生所讼。勘明。调霸州兵备。教官而至于杖。又至于死。岂偶然耶。抑酷刑耶。可见前代教法之严如此。至沙汰生员。又不始于张江陵矣。 【 士习不佳。沙汰亦未始不可。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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