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十一 重教职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朱国祯 书名:涌幢小品

    国初最重教职。所司不许差遣。教生员必有登科合式者。方叙升。或辞职。得去官。广东博罗人林厚。字万重。以举人历四学职。凡三十六年。方允归。今勒为定法。积三四年一转。惟有气力黄夤者上进。又进士得告改大郡。副榜举人得大州县。其擢尤易尤速。而贡途老死不自振。益懈于教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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