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十九 竹神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朱国祯 书名:涌幢小品

    陈岸为闽录事。死之明年。妻哭之曰。君平生以刚直称。今以谗死逾年。何寂然耶。是夕见梦于妻曰。吾不知死。闻卿言。方悟。吾当报雠。然公署非可卒入。卿为我诉冤。吾当随之。明日。妻往诉至县。遇一雠吏于桥上。击其首。即仆而死。及入。凡吏尝害公者。以次十死八九。惟二吏奔至临江得免。王埜、蔡襄、有记。神墓前忽有竹二根。从树柯中出。众以为异。因为盖竹神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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