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二十三 判土地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朱国祯 书名:涌幢小品

    刘崇之儿时。书斋文籍为鼠啮。戏判土地云。尔不职。杖一百。押出斋门。是夜。其师梦老人曰。某实不职。烦一言于侍郎。免断。次日。其师以告崇之。遂毁其制。夜又梦老人曰。谢教授救解。有少白金为谢。次早。于书几上得银一片。后崇之果侍郎。使金。渡黄河。先一夜。河口舟人梦岸上军马数百。有神人呼曰。明日刘侍郎渡河。见奉岳府指挥。令我拥护。尔等须着小心。次日。崇之至。值河水泛涨。中流失楫。舟人仓皇无措。其舟自风浪中直抵岸。隔河望水中。若有数十人操舟而行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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