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三十二 除妖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朱国祯 书名:涌幢小品

    文中子云。止谤莫若自修。息争莫若无辩。此二句可与诸葛武侯宁静淡泊句并传。一则立身之法。一则处世之法。即尼父闻之。亦当首肯。盖皆深于易道。就中体贴出来。余谓守此四句。天下无难事。无变事。惟妖党盛行。当用何法除之。兵刑二字自不可已。其它正人心、厚风俗等语。又迂远。非救病急法。余谓莫要于择守令。守令得人。协以缙绅之贤者。一切镇以安静。状勿轻准。谷勿轻罚。民间自然宁帖。即有妖人。密密访而驱之。又甚者摘而擒之。亦非难事。况人心不甚相远。彼见上官如此。乡士大夫又如此。即有不肖之心。自然潜消嘿夺。古言。得良二千石一人。可当精兵三万。良县官一人。可当精兵三千。意正如此。余谓良县官一人。可当精兵十万。缙绅互相砥砺。亦在在之干城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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