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○矫旨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朱长祚 书名:玉镜新谭

    逆乱政,妖姆同心,以致中外蒙蔽,出入自由,诏旨多从传奉票拟,不由内阁。太阿倒持,国是混淆,五六年间,半为矫命也。

    樊维城疏略云:“按《大明律》内一款,诈传诏旨,乃斩首。今年八月二十一日、二十二日,正先帝弥留之际,一切批答,既非中传懿旨,而谁为出令也?忠贤于此,百口难辩矣。”

    李思启疏略云:“先帝自不豫以至上升,凡三越月。当其时,以床褥之间保身不遑,而内旨批发,谁为秉裁?以明命诛戮之音,竟罔无伦无次之语,一手障天,包藏祸心,不急为改正,不几辱朝廷而羞万世邪!谓宜速发阁臣,尽知其伪,以明示非先帝之意也。”

    朱国弼疏略云:“朝廷之设三法司也,原以伸冤理枉,持天下之平。自忠贤当权,而三法司又为忠贤颐指气使之衙门矣。即先帝明明有不从重之谕,而忠贤不听也;即法司时有持平之请,而忠贤不听也。且为知府刘铎,其曾咒忠贤与否不可知,就使果咒忠贤,亦自有本等之律,何至弃市,忠贤安然以君父自处耶?又如武进士顾同寅戏为文一篇以讽忠贤,圣朝宽政,原不以失笔罪人,何至与孙文豸等馘斩而寸磔其尸乎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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