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 ○鹰犬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朱长祚 书名:玉镜新谭

    朝廷诏狱,原不轻用,前朝缙绅下诸狱者,即罪所当惩,尚有优恤之意。自忠贤用事镇抚司,朦胧杀人,不足以快其意。而掌北司许显纯者,则忠贤义子也,所诛杀一取忠贤之口,而士绅之命殆犬豕不如矣。杀之未已也,又欲支解腐其体,故淹留其尸。即奉有尸亲领埋之旨,而残骸业已无存矣。

    郭如ウ疏略云:“武弁中之田尔耕、许显纯,又为忠贤助焰扬波者也。尔耕之掌锦衣卫,以钩钜之术,行其狼贪之性。自告讦端门,捕风捉影,苞苴既入,积玉堆金,不可穷诘。显纯之掌镇抚司,以煅炼之法,行其虎噬之欲,苟为意旨微授,深文巧诋,棰楚之下,魂飞魄摇,不可名状矣。忠贤之草菅多命,皆出两人之手。盖共视金吾为兔窟,人望之则不啻屠肆矣。”

    杨涟疏略云:“东厂原以察奸细,非扰平民也。自忠贤受事,鸡犬不宁,且直以快恩仇,行倾陷。野子傅应星等为之招摇引纳,陈禄为之鼓舌摇唇,傅继教为之投匦打网,片语违忤,则驾帖立下。如近日之拿中书汪文言,不从阁票,不令阁知,不理阁救。而应星等造谋告密,犹日夜未已,势不至于兴同文之狱、刊党锢之碑不已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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