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 十一  卦以八除

类别:经部 作者:邵雍 书名:梅花易数

    凡起卦不问数多少即以八作卦;数超过八数即以八数递除,以余数作上卦。如一八除不尽,再除二八,三八,直至除尽八数,以零数作卦,如得八整除,即坤卦,便不必除也。

    【白话释意】

    以数字起卦时,用八作除数,不论数字大小,超过八的数字都以八除,以所得的余数作卦;小于八的数,就以本数起卦。按照《伏羲先天八卦土》乾一,兑二,离三,震四,巽五,坎六,艮七,坤八的对应次序起卦。余数为零时,以八数起卦,即为坤卦。卦数为八时,不必再除,也以八数起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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