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•洪武纪 ○袒胸受箭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吕毖 书名:明朝小史

    帝览《孟子》,至“草芥寇仇”之说,大不然之,谓非臣子所宜言,议欲去其配享,诏有谏者以不敬论,且命金吾射之。刑部尚书钱唐抗疏入谏,舆衬自随,袒胸受箭曰:臣得为孟轲死,死有余荣。帝见其诚恳,命太医院疗其箭疮,而孟子之配享,于是得不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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