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八 ○内阁 【宰相谳狱之始】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沈德符 书名:万历野获编

    虑囚虽大事,然刑部、大理寺,乃专责也。朝审主以冢宰,热审主以中官,已属侵越。若宰相则不问决狱,自古已然。惟洪熙元年,曾命内阁学士,同公、侯、伯、府部堂上官会审重囚,至成化初元而罢之。时,李文达当国,其保相体多矣。又至嘉靖十五年冬,上特命少傅大学士李时、夏言,同武定侯郭勋,审刑部重囚,释放应死者,凡六十八人,时以为太纵。然此举因改献皇庙号,及恭上章圣太后徽号,大霈宇内。其时赦书中未行,即有刑部具题,请敕大臣会法司审恤之条矣。以故特遣赐敕行事,本系一时旷荡之恩。比至竣事之后,三臣再请遍行天下,遵照京师,一体审恤,上允其议。

    其事在闰十二月,弇州误记作是年三月热审,因以为不遣内臣之证,则失实甚矣!此后惟隆庆四年,兼掌吏部大学士高拱,自以意请朝审主笔,盖专为王金一案,借以陷徐华亭。即非故事,亦非上意属之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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