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一 ○吏部 【宪臣改学官】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沈德符 书名:万历野获编

    `永乐乞未科榜眼李贞、探花陈景著,俱福建人,俱以九年考满,乞就养,一得高州府教授,一得福州府教授,俱终其官,已为异事,然犹七品官也。弘治元年,有云南按察司佥事林淮,奏称云南路远,母老不堪就养,辞官则家贫难供朝夕,乞授本处或附近教授,以便养母。诏许之,淮除常州府教授,亲终仍除佥事,是以五品方面宪臣,而左官至从九品冗职矣。淮抵任未几母死归,以过哀病卒,竟不得还本职。

    淮不知何许人,料必生苏松嘉清间也。

    又弇州《异典述》云:有钱塘王羽,以太常少卿请便养,亦得杭州府教授。又正德五年,御史陈茂烈,福建兴化人,以母老乞归,不能自存,吏部为改本省福清教谕。则《异典》未之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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