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一 ○吏部 【大计年分条款】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沈德符 书名:万历野获编

    大计考察之法,至今日详备极矣,然孝宗朝尚未然。弘治元年,言官奏请考察在京五品以下庶官,则有年老有疾、罢软无为素行不谨、浮躁浅露、才力不及,凡五条,而无贪酷。又另察五品以下堂上官,则年老、不谨、浮躁三款之外,又有升迁不协人望,大理寺丞一员,亦无贪、酷两条。盖其时待京朝官有礼,不忍以簠簋屠侩,轻加人也。又其年为戊申,初非己亥年分。意者如近例,主上新登极大计。然铨部初题本时,上命照成化十三年例,则断非登极。又其年为丁酉,亦非己亥也。且其时计典不举已十一年,今人动云六年大计,为祖宗定制,误矣。

    此时五品以下官,分作二项。盖如外计之有司与方面也,亦似有理。又“不协人望”一款,亦仅见于此举,今日似亦可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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