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二 ○吏部 【考察留用】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沈德符 书名:万历野获编

    六年京察,典制最重。其以不及、浮躁处者,系绩增事例,降一级调外,以曲全人材。其后拔擢,不妨致们公辅。然当其时即留用,仍故职供事者,在先朝有之,久不经见矣。乙巳大计,主察者为署部少宰杨正庵(时乔)、左都御史温一齐(纯)为政,疏上旨出,切责当事者不公,而留台当谪者数人,其所注意则仅钱给事,及御史张似渠等三四人而已。

    举朝相视不敢发。而听补郎中刘楚磐(元珍)、主事庞尧封(时雍)特疏纠沈四明破坏典制,庇奸欺君诸不法,俱得旨谴罢。

    最后浙人贺吏部道星(灿然)继上清平之疏,请亟下考察降谪

    诸臣,以完大典,亟罢主察徇私之臣,以明公道。徇私则指温三原也,贺故与四明厚善,故斥温之私,以著沈之公。时四明在告不入阁,得旨贺亦罢为编氓。是年温去位,次年四明与商邱亦同罢相。

    沈四明与温三原不相下,已非一日,然外犹示羁縻。以故甲辰年,温考二品六年满,故事,止当得太子少保,沈特为请加太子太保以悦之,几忘隙修好。未几管察,尽处其腹心,由是嫌猜愈深,不可解矣。其年七月,三原得致仕去,四明遂滋,不为物情所附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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