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○四十岁监生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王锜 书名:寓圃杂记

    宣德中,胡忠安公濙奏取四十岁廪生入监,依次出身,此即富文忠一举三十年推恩之遗意也。忠安先与王守正同学,公官已至大宗伯,守正贡期尚未及。忠安因立此法,不欲私于一人,故通行天下。及守正亦至秋官主事。今南京冢宰王公〈亻与〉,其子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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