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 答焦漪园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李贽 书名:焚书

    承谕,《李氏藏书》,谨抄录一通,专人呈览。年来有书三种,惟此一种系千百年是非,人更八百,简帙亦繁,计不止二千叶矣。更有一种,专与朋辈往来谈佛乘者,名曰《李氏焚书》,大抵多因缘语、忿激语,不比寻常套语。恐览者或生怪撼,故名曰《焚书》,言其当焚而弃之也。见在者百有余纸,陆续则不可知,今姑未暇录上。又一种则因学士等不明题中大旨,乘便写数句贻之,积久成帙,名曰《李氏说书》,中间亦甚可观。如得数年未死,将《语》、《孟》逐节发明,亦快人也。惟《藏书》宜闭秘之,而喜其论著稍可,亦欲与知音者一谈,是以呈去也。其中人数既多,不尽妥当,则《晋书》、《唐书》、《宋史》之罪,非余责也。

    窃以魏、晋诸人标致殊甚,一经秽笔,反不标致。真英雄子,画作疲软汉矣;真风流名世者,画作俗士;真啖名不济事客,画作褒衣大冠,以堂堂巍巍自负。岂不真可笑!因知范晔尚为人杰,《后汉》尚有可观。今不敢谓此书诸传皆已妥当,但以其是非堪为前人出气而已,断断然不宜使俗士见之。望兄细阅一过,如以为无害,则题数句于前,发出编次本意可矣,不愿他人作半句文字于其间也。何也?今世想未有知卓吾子者也。然此亦惟兄斟酌行之。弟既处远,势难遥度,但不至取怒于人,又不至污辱此书,即为爱我。中间差讹甚多帷须细细一番乃可。若论著则不可改易,此吾精神心术所系,法家传爰之书,未易言也。

    本欲与上人偕往,面承指教,闻白下荒甚,恐途次有儆,稍待麦熟,或可买舟来矣。生平慕西湖佳胜,便于舟航,且去白下密迩。又今世俗子与一切假道学,共以异端目我,我谓不如遂为异端,免彼等以虚名加我,何如?夫我既已出家矣,特余此种种耳,又何惜此种种而不以成此名耶!或一会兄而往,或不及会,皆不可知,第早晚有人往白下报曰,“西湖上有一白须老而无发者”,必我也夫!

    必我也夫!

    从此未涅槃之日,皆以阅藏为事,不复以儒书为意也。

    前书所云邓和尚者果何似?第一机即是第二机,月泉和尚以婢为夫人也。第一机不是第二机,豁渠和尚以为真有第二月在天上也。

    此二老宿,果致虚极而守静笃者乎?

    何也?

    盖惟其知实之为虚,是以虚不极,惟其知动之即静,是以静不笃。此是何等境界,而可以推测拟议之哉!故曰“亿则屡中”,非不屡中也,而亿焉则其害深矣。夫惟圣人不亿,不亿故不中,不中则几焉。何时聚首合并,共证斯事。

    潘雪松闻已行取,《三经解》刻在金华,当必有相遗。遗者多,则分我一二部。我于《南华》已无稿矣,当时特为要删太繁,故于隆寒病中不四五日涂抹之。

    《老子解》亦以九日成,盖为苏注未惬,故就原本添改数行。

    《心经提纲》则为友人写《心经》毕,尚余一幅,遂续墨而填之,以还其人。皆草草了事,欲以自娱,不意遂成木灾也!若《藏书》则真实可喜。

    潘新安何如人乎?

    既已行取,便当居言路作诤臣矣,不肖何以受知此老也。其信我如是,岂真心以我为可信乎,抑亦从兄口头,便相随顺信我也?若不待取给他人口头便能自着眼睛,索我于牝牡骊黄之外,知卓吾子之为世外人也,则当今人才,必不能逃于潘氏藻鉴之外,可以称具眼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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