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读史 幽愤诗

类别:子部 作者:明·李贽 书名:焚书

    康诣狱明安无罪,此义之至难看也,诗中多自责之辞,何哉?若果当自责,此时而后自责,晚矣,是畏死也。既不畏死以明友之无罪,又复畏死而自责,吾不知之矣。夫天下固有不畏死而为义者,是故终其身乐义而忘死,则此死固康之所快也,何以自责为也?亦犹世人畏死而不敢为义者,终其身宁无义而自不肯以义而为朋友死也,则亦无自责时矣。朋友君臣,莫不皆然。世未有托孤寄命之臣,既许以死,乃临死而自责者。“好善暗人”之云,岂别有所指而非以指吕安乎否耶?当时太学生三千人,同日伏阙上书,以为康请,则康益可以死而无责矣。钟会以反虏乘机害康,岂康尚未之知,而犹欲颐性养寿,改弦易辙于山阿岩岫之间耶?此岂嵇康颐性养寿时也?余谓叔夜何如人也,临终奏《广陵散》,必无此纷坛自责,错谬幸生之贱态,或好事者增饰于其间耳,览者自能辩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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