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五 银青阶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容斋续笔

    唐自肃、代以后,赏人以官爵,久而浸滥,下至州郡胥吏军班校伍,一命便带银青光禄大夫阶,殆与无官者等。明宗长兴二年,诏不得荐银青阶为州县官,贱之至矣。晋天福中,中书舍人李详上疏,以为十年以来,诸道职掌,皆许推恩,藩方荐论,动逾数百,乃至藏典书吏,优伶奴仆,初命则至银青阶,被服皆紫袍象笏,名器僭滥,贵贱不分。请自今节度州听奏大将十人,他州止听奏都押牙、都虞候、孔目官。从之。冯拯之父俊,当周太祖时,补安远镇将,以银青光禄检校太子宾客兼御史大夫。至本朝端拱中,拯登朝,遇郊恩始赠大理评事。予八世从祖师畅,畅子汉卿,卿子膺图,在南唐时,皆得银青阶,至检校尚书、祭酒。然乐平县帖之,全称姓名,其差徭正与里长等。元丰中,李清臣论官制,奏言:“国朝踵袭近代因循之弊,牙校有银青光禄大夫阶,卒长开国而有食邑。”盖为此也。今除授蕃官,犹用此制。绍兴二十八年,广西经略司申安化三州蛮蒙全计等三百十八人进奉,乞补官勋,皆三班借差。三班差使,悉带银青祭酒,而等第加勋,文安公在西垣为之命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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