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七 建除十二辰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洪迈 书名:容斋续笔

    建除十二辰,《史》、《汉》历书皆不载,《日者列传》但有“建除家以为不吉”一句。惟《淮南鸿烈解·天文训篇》云:“寅为建,卯为除,辰为满,已为平,主生;午为定,未为执,主陷;申为破,主衡;西为危,主构;戌为成,主少德;亥为收,主大德;子为开,主太岁;丑为闭,主太阴。”今《会元官历》,每月逢建、平、破、收日,皆不用,以建为月阳,破为月对,平、收随阴阳月递互为魁罡也。《西阳杂沮·梦篇》云:“《周礼》以日月星辰各占六梦,谓日有甲乙,月有建破。”今注无此语。《正义》曰:“按《堪舆》,黄帝问天老事云‘四月阳建于已,破于亥,阴建于未,破于癸,是为阳破阴,阴破阳。’”今不知何书所载,但又以十干为破,未之前闻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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