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七 ○杀鼋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周煇 书名:清波杂志

    熙宁中,侍禁孙勉,监澶州堤,见一鼋自黄河顺流而下,射杀之,继而暴卒。入冥为鼋诉,当偿命。殿上主者乃韩魏公,勉实故吏,乃再三求哀。公教乞检房簿,既至阴府,如所教,以尚有寿十五年,遂放还。《韩魏公别录》所书,其略如此。《魏公家传》则云:“右侍禁孙勉,监元城埽,埽多垫陷,费工料。勉询知有巨鼋穴其下,乃伺出射杀之。数日,勉方昼卧,为吏追去:‘有鼋诉,当往证之。’既至一宫阙,守卫甚严,吏云:‘紫府真人宫也。’勉仰视,真人乃韩魏公也。亟俯伏诉,公微劳之曰:‘汝当往阴府证事乎?’勉述杀鼋事。公取黄诰示之,谓曰:‘鼋不与人同,彼害汝埽,杀之,汝职也。’遣之使去,出门遂寤。事既播扬,神皇谓辅臣曰:‘离说韩琦为真人事否?’皆曰:‘未之闻也。’上具道所以,咨嗟久之。”二说不同,当以《家传》为正。又一说:政和间,方士王老志语公之子吏部侍郎粹彦曰:“紫府真人乃阴官之贵,未为天仙。”又云:“公亦尝为十华真人下侍者。”粹彦曰:“然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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