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六 ○大节七日假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王楙 书名:野客丛书

    国家官私以冬至、元正、寒食三大节为七日假,所谓“前三后四”之说,仆考之,其来尚矣。观《通典》论冬夏至日寝鼓兵一条,瓒曰:“按汉制,有冬至绝事不听政之条,而无夏至也。”以此推之,夏至不应寝鼓事。郑瑶曰:“寻冬至寝鼓之义,虽无正文,恐有由耳。天德贵生恶杀,冬至少阳,初发萌芽之渐,欲省方奉顺动之象,以应至道,是以不省方事,安能鸣鼓?夏至少阴,肇起杀气自兴,宜有鸣鼓,以遏小人方长之害。二至之义,否泰道异,宜其不同。若以夏至俗人所重,则文武官可息一日,不宜前三后四等于冬至也。”郑瑶之言如此,乃知七日之假,隋唐已然。又观《薛宣传》“日至休吏,贼曹张扶坐曹治事,宣出教曰:‘人道尚通,日至吏以令休。’”所徭来久。师古注:“冬夏至之日,不省官事,故休吏。”仆谓据于瓒所引,则汉制无夏至休吏之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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