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十四 ○赤令与中丞分道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王楙 书名:野客丛书

    韩退之《论京尹不台参书》曰“赤令尚与中丞分道而行,何况京尹?”元微之论亦曰“京令得与御史丞分进道路,以其补逐之意也。”或者往往疑之,谓唐赤令如此之重。仆谓此盖沿习晋宋典故,观沈约《宋书》,文帝时,有司奏旧科御史中丞专道,而扬州刺史、毋阳尹、建康令并是京辇土地之主,或检校非违,或赴救水火,事应神速,不宜稽驻,赤令分道。又《北史》元志为洛阳令,与御史中尉李彪争路。彪言,御史中尉,辟承华盖,安有洛阳令与臣抗衡?志言,神乡县主,岂有俯同众官趋辟中尉?孝文曰:“洛阳我之丰沛,自应分路扬镳。自今而后,可分路而行。”及出,志与彪折尺量道,各取其半。唐盖循此制耳。仆因考之,中丞自魏晋以来,其权愈重,与司隶分督百僚。自皇太子以下,无所不纠,专督行马内,司隶专督行马外。至梁犹然,皇太子在宫门行马内违法,皆得纠之。后魏改为中尉,督司百僚,其出入千步清道与皇太子分路。王公百辟,咸使畏避,其余百僚,下马弛车止路旁。其违缓者,以棒棒之,其隆重如此,乃至俯与赤令分道而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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