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○传注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戴埴 书名:鼠璞

    《艺文志》:《易经》二十九篇,《传》四十一篇,《毛诗》三十九篇,《毛诗故训传》三十卷,《周官经》六篇,《周官传》四篇,《春秋经》十一卷,《左氏传》三十卷,《公羊传》十一卷,《梁传》十一卷。先汉经自为经,传自为传,自马融注《周礼》省学士之两读,以传连经。杜预为《经传集解》亦合为一。然于一年之首必以一字别之,读者固知其彼为经而此为传也。《易》有文王、周公、孔子之辞,初未尝乱,《乾》之卦,首篇繇辞,次以爻与彖象;它卦以彖系于繇辞下,以象系于逐爻之下,均为圣人之言,一之犹可。欧阳公以十翼非夫子所作及言“有何谓也”与“子曰”乃讲师对答之辞。所谓元、亨、利、贞四句,鲁穆姜之言,必讲师引以伸其说。《诗序》旧以为夫子、子夏所作,然郑康成解《诗》于经谓笺。笺,重也,以经文既有毛注,郑则重为发明。于序则直注之,使序非毛公之文,则毛公岂得无注,毛苟有注,则郑亦必言笺。《丝衣?序》云高子曰“灵星之尸也”与《定之方中注》云仲梁子曰“初立楚宫也”,《宫注》云孟仲子曰“媒宫也”,无以异,一系之序,一见之注,讲师附益可见。《十月之交》、《雨无正》、《小宛》、《小》四诗序谓刺幽王,郑谓刺厉王之诗,序谓卫庄姜送归妾,郑于《礼》之《坊记》为定姜之诗。使序出于夫子、子夏,康成其敢为异同之论乎?经传既混而为一,其间或有夫子及子夏之辞,亦不可辨。晦庵解《诗》,纯用正经,盖有见于此。


如果你对鼠璞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鼠璞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